巴基斯坦(PAKISTAN)代理声明+代理协议使馆双认证免去烦锁中转流程,一手作!
我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办-理使馆双认证对文书有何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办-理使馆双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办-理使馆双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认证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馆的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出证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country、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出。
问:什么是涉外商业单据双认证?
答:涉外商业单据双认证是指直接在涉外商业单据上加盖贸促会单据双认证专用章。
问:涉外商业单据双认证的范围有哪些?
答:有:一般指商业INV、装箱单、重量单。
问:涉外商业单据双认证的办-理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答:需要以下材料:
1)填写“涉外商业单据双认证申请表”,并加盖单位章,申办人签字。
2)提供需双认证单据的正本及复印件,以及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
商业INV的双认证一般需要:出口报关预录单原件或报关单原件、外销合同或者形式INV原件、信用证复印件。
装箱单、重量单的双认证一般需要:外销合同或者形式Invoice原件,提单复印件。
使馆双认证的办-理程序
申请与审核
我国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业务中,根据进口国的规定或进口商的要求,需要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办-理使馆双认证时,出口企业可以委托贸促会代为办-理。
委托代理时,申请单位应填写《使馆双认证申办表》,提交需要办-理使馆双认证的单据文件。单据文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使馆的规定要求(语言、份数、相关单据文件);
——单据文件必须合法有效、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单据文件应当是正式制作的,根据需要可以是正本、副本、甚至是复印件(如报关单),但不能为手写。
——单据文件卷面整洁,文字、签字应当清晰;印章不清、模糊,盖倒、重复盖两个章的单据文件不受理。
贸促会签证机构经审查,认为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可以接受代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