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

公司拖欠工资 威能律师事务所 西安拖欠工资

更新:2020-01-11 04:25 浏览:1次
发布企业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8
主体名称: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组织机构代码:
31610000MD019587XA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联系电话
17782797686
手机
17782797686
联系人
吴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让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聘任书不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认定存在劳动合同的重要文件,若有书面劳动合同,则一般可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但多数情况下,农民工拖欠工资,正因为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才存在需要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哪些资料可以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合同的依据呢?


       根据相关规定,若无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 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牌、工资单、工资收取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资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有的单位认为,自己已向劳动者出具聘任书,聘任书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据此以抗辩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其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聘任书明显欠缺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老板拖欠工资,而且聘任书是单位的单方行为,难以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合同。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公司安排员工休息日开会或培训,是否属于加班?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自然而然,若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工作的,应支付加班费,但是若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开会或参加培训,是否属于加班?加班是基于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由单位要求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进行工作。由此可见,认定是否加班要考虑两个要素,即用人单位安排而非员工自愿和在工作时间之外。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即属于加班,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员工补休。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劳动纠纷,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代理、企业法律顾问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劳动争议一旦发生,不论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是一件十分头疼的事情。那么劳动争议处理的办法有哪些呢?

1、协商。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协商解决是一种方便不伤和气的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当发生问题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快速解决问题。但协商并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2、调解。调解也是劳动争议处理方法中很常见的一种。当劳动争议发生后,西安拖欠工资,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结果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也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

3、仲裁。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中十分重要的方式。由当事人一方提请仲裁委进行仲裁,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要想就劳动争议起诉,必须事先进行仲裁。

4、起诉。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fa院起诉。



公司拖欠工资-威能律师事务所-西安拖欠工资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www.wnlvshi.com)是陕西 西安,法律服务的翘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威能律师事务所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威能律师事务所更加美好的未来。同时本公司(www.falvbus.com)还是从事法律咨询,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本信息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通过合作伙伴推送发布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商务调查
公司拖欠工资 威能律师事务所 西安拖欠工资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登记机关陕西省司法厅
主营产品法律服务,案件代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经营范围法律服务
公司简介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是经司fa厅、陕西省司fa厅审核批准成立的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均为具有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本所位于环境优美西安市雁塔区南三环辅路旺座曲江F座,配备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工作环境优雅。本所设有法律顾问业务中心、公司业务部、金融证券业务部、刑shi业务部、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部等业务部门及行政部、财务部等业务支持部门,为委托人提供金融、证券、股权、人身损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