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文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向生产企业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国联质检在化妆品检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检测经验,具有CNAS和CMA资质,检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化妆品备案检测工作。
检测中心已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先进检测设备,并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检验检测队伍,可为有化妆品检测需求的客户提供优质的化妆品检测服务。国联质检还建立了有全国仅有大型GLP安评实验室,并获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资质,拥有一支按照****(ICH-GCP)操作的zhuanye团队,具有完整规范详细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可承接化妆品的各类毒性检测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腐蚀性试验、体内哺乳动物细胞微核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等,也包括特殊毒性试验,如致畸、免疫毒性、遗传毒性及神经毒性试验等。
依据《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
技术标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检验项目依据《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
【根据原料特性筛选试验项目】新原料备案以毒理学实验项目为主:急性经口或急经皮毒性试验、皮肤和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皮肤光变态反应试验、致突变试验、亚慢性经口或经皮毒性试验、致畸试验、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毒物代谢及动力学试验、吸入毒性试验、长期人体试用安全试验、其他毒理学试验。
国联质检法定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服务面向全国,包含太原、沈阳、长春、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海口、南宁、成都、贵阳、昆明、拉萨、西安、兰州、西宁、银川、石家庄、哈尔滨、呼和浩特、乌鲁木齐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