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投资备案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跨境咨询
努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稳定
RCEP助力域内产业链、供应链可持续发展。RCEP有助于加强区域产业链供应链。通过建立共同的原产地规则框架,大大扩展了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范围,显著提升了中国自贸区网络的“含金量”。RCEP有利于投资者在区域内进行投资布局,将降低经贸壁垒、扩大市场准入,进一步便利中国企业对外投资。
中欧投资协定保障国际产业链畅通运行。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双方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规则等方面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协定如期完成谈判将带动疫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早日重回正轨。该协定生效后双边投资增长将驱动双边贸易更加紧密并进一步融合产业链。
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
外投资企业(含境内居民个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内投资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含)期间,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企业端、银行端或事务所端向外汇局报送上年度境外企业存量权益相关信息。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jia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9〕30号)
3.《国jia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4.《国jia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5.其他相关法规。
在商务部、发改委层面,亦加强了境外投资“真实性”审查。商务部要求对外投资企业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要求的基础上还需提交额外申请材料,包括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协议、对外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企业决策人签署的真实性承诺书。申请文件亦从原来要求的五份增加至九份。此外,对于海外并购,企业还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在银行层面,银行需自求平衡,如果没有跨境资金流入,对资金的流出就更需严格审查。在资金出境从严监管的态势下,银行亦严格执行“展业三原则”,特别强调尽调环节,对项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据了解,目前工农中建等银行均对资金出境持谨慎态度。在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审查更加严格的情况下,现在亦有很多银行暂停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相关业务。
西安投资备案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跨境咨询-跨境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