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增值电信ISP IDC 多方通信许可证办理
【公司服务 】
1、增值电信业务许可:ICP、SP、EDI、IPVPN虚拟专用网、ISP、IDC、CDN、多方通信、移动通信转售许可证等;
2、文化传媒: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营业性演出;
3、出版物零售、批发
4、猎头类: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许可
【售后承诺】
1、保证没有隐性费用,任何费用我们都明码标价。
2、保证全程高效办理,办理环节实时确认,不用您操一丁点心。
3、满足不同客户需求,因为我们有良好的资源。
【公司优势】
1、一站式服务:从工商到资质一站式全程服务,诚信、务实,系统;
2、安全化服务:人员稳定而经验丰富管理规范,专业,高效,优质;
3、综合实力强大,拥有高素质的运作团队,能为客户提供到位、放心的服务;
4、客户至上,百分百服务意识,价格公道实在,服务高效优质。免费咨询、经验丰富、口碑老店、价格透明、服务全、办不好不收费。
一、 申请流程及资质相关问题
1. 目前IDC/ISP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变更有哪些必须了解的政策性文件?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4)《关于重新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通告》(信部电[2003]73号);
(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
(7)《关于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
2. IDC/ISP业务是否可受理?哪里可看到通知?
答:IDC/ISP业务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恢复受理。
方式一:工业和信息化部查看
方式二: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看
3. IDC/ISP业务是否所有省份均可受理?申请部颁证和省颁证分别如何提交?
答: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跨地区的IDC/ISP业务均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恢复受理,部颁证和省颁证都是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注:申请上海、江苏、吉林三省IDC/ISP业务的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系统评测申请材料,其他材料在对应省的许可管理系统提交。
4. IDC/ISP业务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在确认“申请企业资质确认须知”内容后,进入技术评测环节。评测的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要求的60天内。申请企业的技术评测申请可以逐项提交,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提交,各项评测分别按顺序排队进行。若某项评测未通过,申请者待修改完善后,可提出评测申请并重新排队。评测结果可在系统中查询。
技术评测全部通过后,申请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跨地区申请”或“省内申请”,并提交IDC或ISP业务的申请材料。其中跨地区IDC或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省内IDC或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负责。
5.IDC/ISP业务申请需要公司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答:(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申请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IDC或ISP业务的企业,实收资本Zui低限额为10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30%。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IDC或ISP业务的企业,实收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实收资本的30%;
(3)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
(6)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7)企业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8)承载IDC/ISP业务的系统和机房要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评测机构的技术评测并取得评测报告;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