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安城市安全论坛暨应急产业博览会
邀请函
时间:2023年9月22日-25日 地点:西安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西安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西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西安市博览事务中心(欧亚经济论坛秘书处)
执行单位:西安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有限公司
【展会简介】
我国已进入“十四五”新发展时期,作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等作出全面部署。为积极响应《“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推进与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的建设,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借2023欧亚经济论坛之机,2023西安城市安全论坛暨应急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西安应博会)将于2023年9月22日-25日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西安应博会将搭建应急管理成果分享、装备及服务展示、技术研讨、科普教育、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应急产业融合等平台,促进政产学研紧密合作,助力构建良好的应急产业发展生态圈。
【展示内容】
1.应急管理成果展区: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成果展区;区域联动成果及未来规划展区;应急救灾装备体系化研究成果及安全城市应急系统建设等。
2.安全执法监测展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事故灾难监测预警、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警等领域中应用的各类传感器、监测仪器和设备,地震、气象、洪水、海洋、地质灾害等监测预警方法和技术系统,矿山和危化品监测预警产品等。
3.应急防灾减灾展区:应急指挥、通信、信息共享和预判辅助决策科技和产品;北斗导航系统、大数据、5G、AI技术的应急防灾救援解决方案;智慧城市、智慧安防;风险防控及安全生产领域如危化品生产防控、重要设施防护系统、矿山安全生产防控、工程与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备、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等。
4.应急救援装备展区:灾害救援装备、应急救援探索检测设备、安防救生设备、破拆设备;消防装备、灭火设施和器材;应急照明、应急电力;医疗急救装备、医疗救护车辆、医疗防护设备;应急交通、特种车辆、船舶、直升机、无人机;特种机器人、人工智能机器人、水下机器人等;
5.安全应急防护展区:防化、防毒等医用产品;防爆防毒装置、防辐射、空气污染、电力安全、降噪产品;防切割手套、安全服、护目镜、安全鞋等个人防护产品;防疫救援物资、医疗服务;现场急救箱包、卫生防护用品等;
6.应急救援队伍展区:社会救援服务机构、应急物流及应急物资仓储服务企业、紧急医疗救援服务机构、道路救援服务机构等;
7.安全应急服务展区:咨询顾问、安全教育及救援专业培训服务;风险评估、灾害防治、消防技术等服务机构;应急测绘、检测认证、安全生产评估检测等服务;金融、保险、供应链等服务。
【宣传推广】
1.大众媒体宣传在陕西日报、腾讯大秦、新浪网、华商网、西部网、陕西传媒网、西安网、陕西广播电视台、中国教育在线、jinritoutiao、优酷、凤凰网、荣耀西安、一点资讯、华商报教育频道、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西安日报、陕西科技报、陕西一套新闻联播、西安一套新闻、陕西卫视新闻等大众媒体(电台、报纸、政府网站)全方位宣传报道。
2.专业媒体宣传在国家减灾网、中国应急装备网、应急中国网、应急产业网、慧聪应急救援网、中国劳保网、全球无人机网、无人机之家、警安装备网、中国科技日报、中国电子报、中国航空报、中国航天报、中国智能制造网、物联中国、物联网世界、华强电子网、自动化信息网、自动识别网、AI中国网、人工智能网、人工智能实验室、5G之家等专业媒体上宣传。
3.其他宣传在西安市内投放公交车体、地铁及户外LED大屏等广告;将印制应博会彩页、邀请函等多种宣传资料,通过邮寄、传真及在全国同类展会上直接送递。
4.专业观众邀请多种渠道邀约各级应急、公安、民政、工信、商务、资源环保、气象厅局,消防救援队、森林消防、防汛抗旱、人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有关中央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负责人;应急产品经销daili商;新能源、市政、石油、化工、危化、工矿、燃气、电力、房产、物业等企事业单位。
【费用说明】
展位价格:
guojibiaozhun展位(3m×3m/个):8800元人民币/个
室内特装展位(光地36m2起订):1000元人民币/m2
优享政策: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可联系大会组委会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可享受展位减免待遇。详情请联系大会组委会咨询。
【参展程序】
1.参展单位按要求填写《参展报名表》并盖章回传至大会组委会,视为确认参展;
2.报名确认展位后,参展单位必须积极配合组委会,完成会刊、广告、楣板或展位设计等资料提报工作;
3.展位安排以“先确认,先安排”为原则进行;组委会将保留对所有展位统一协调的权利,参展单位如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参展资料,组委会将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参展申请,展位不予保留;参展单位无权将其展台租或转让给第三方,无权用任何方式为非参展单位在会场宣传;
4.特装报馆、展品运输、交通指南、住宿推荐等信息详见《参展商手册》,《参展商手册》将于展会开幕前一个月发送给参展单位或在大会网站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