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相关问答:
1、房屋会“衰老”吗?
答:会,房屋就像人的身体同样会有生老病死,风吹雨打中难免会患点小恙,平时需定期保健。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的老化,构件强度的降低,结构安全储备的减少,必然会产生由完好到损坏,由小损到大损,由大损到危险。
2、什么原因会引起房屋损坏衰老?
答:(1)设计因素——设计错误,无证设计,设计标准过低;
(2)施工因素——未按标准、规范操作,未达到设计要求,偷工减料等;
(3)材料因素——不成熟的材料,以次充好;
(4)地质因素——特种地基土体;
(5)人为损害——破坏性装修,缺修少养,使用不当,外界影响(如周边环境有爆破,基础、地下室、道路施工及车辆撞击等);
(6)自然影响——风、霜、雨、雪及腐蚀以及自然灾害(水灾、火灾、地震、台风等)。
3、哪些房屋需作安全鉴定?
答:(1)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
(2)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3)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4)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5)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6)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4、什么样的房屋是危房?
答:《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定义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5、哪些是房屋的异常迹象?
答: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沉降、倾斜、裂缝。
6、国家对房屋完好与损坏的程度如何评定?
答:《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大部分十余个分项的完损情况评定房屋为: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
7、《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划分鉴定结果分几级?
答:《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划分鉴定结果为4级:
A级——非危险房;B级——危险点房;C级——局部危险房;D级——整幢危险房。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的设立,应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条件:
(一)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且人员结构合理。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应兼顾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职称(含注册师)的专业人员和配套人员,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人员(含)应不少于三人。鉴定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程专业或土建类及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技术职称(含一级)以及10年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熟悉房屋安全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二)具备固定工作场所与工作条件。房屋鉴定机构应有固定的工作用房,配备有计算机,建筑结构设计相关辅助软件,做到办公自动化;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工程交通工具,满足鉴定工作的需要。
(三)配备常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应根据鉴定工作,配备混凝土钢筋检测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裂缝宽度检测仪,粘结强度拉拔仪等其他*的检测仪器设备。
(四)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鉴定机构应对鉴定人员岗位职责、业务受理流程、收费标准、投诉处理、鉴定结论编制、报告审核签发、信息统计报表、仪器设备管理、业务档案管理、应急预案、财务管理、廉洁自律、职业道德、考核检查制度等作出规定,并予以公示。
鉴定机构应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标准和规定,所收取费用应主要用于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和提高鉴定质量的正常支出。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一般性流程如下:
(一)受理委托
1、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的范围:已建成验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
(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
(2)公共场所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3)由于行为人(含单位)任意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附加建(构)筑物而影响结构构件、设备损坏的房屋;
(4)因毗邻建筑深基坑施工、兴建、扩建、加层而损坏的房屋;
(5)改变房屋用途,危及房屋安全的;
(6)发生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和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危及房屋安全的。各鉴定单位应按所**zizhi等级规定的受理范围进行受理。
2、查验委托人下列合法证件之一并复印归档:
(1)房屋所有权证;
(2)住房租约或凭证;
(3)买卖、交换、zhuanrang、赠与、分割的契证或公证书;
(4)仲裁或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文书。
3、指导委托人填写《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与委托人约定现场查勘日期,并交待准备事项。
4、鉴定收费:
(1)凡委托鉴定的房屋均按收费标准预收房屋安全鉴定费,由委托人缴纳。鉴定为危房的,该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2)鉴定费由市、区房屋安全鉴定站收取。
(3)鉴定费一般按栋和建筑面积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二)初始调查
1、按房屋规模大小、结构复杂程度选派相应数量持有《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作业证》的鉴定人员(不少于两名,其中应有结构工程师一名)承担鉴定工作。
2、向委托人调查被鉴定房屋的历史和现状,使用、维修、改建及其他有关情况,收集和查阅房屋设计、施工、改建、加固的图纸、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
3、制定现场查勘方案(包括重点检查项目),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等。
(三)现场查勘
1、查勘工作应本着先室外(包括地下设施,相邻建筑的相互关系)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按地基基础、墙、柱、梁、板、屋架、屋面逐层、逐间、逐项检查。
2、对鉴定委托中提出和初始调查中确定的重点检查项目,应仔细查勘。
3、绘制房屋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各种损坏构件的部位、损坏程度及数量。
(四)检测验算
1、在现场时,要有目的地对损坏构件进行检测。主要检测项目有:沉降量、位移量、倾斜率、挠度、裂缝(宽、长、深),砌体、钢筋混凝土、砂浆强度等。对于需具备检测zizhi的检测项目(如混凝土强度的超声回弹检测或取芯采样检测),应另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必要时应有选择地对损坏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进行结构复核验算。
3、将检测和复算的数据资料分析整理汇列成文字图表,对检测结果的描述要准确具体。
(五)鉴定评级
1、对初始调查、现场查勘、检测、验算获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对照部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或《房屋完损等级标准(试行本)》及有关规范、标准,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或损坏等级。2、危险房屋的鉴定结论,要抓住地基基础及结构构件两方面并结合房屋的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按判定的鉴定结论,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六)出具报告
1、《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鉴定人员编写并签字,审核人审签,并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后,加盖“房屋安全鉴定**章”方可生效。
2、鉴定报告按市房产局统一的撰写要求,采用A4幅面,微机制作。
3、鉴定报告以栋为单位编写(即每一栋就应写一份鉴定报告),一式四份(鉴定单位及主管机关各一份,委托人或委托单位两份),涉及房屋损坏纠纷的鉴定报告应报市房产局备案。
4、从委托鉴定之日到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一般不**过20日。
(七)资料归档
1、凡涉及房屋安全鉴定的各种原始资料:鉴定委托书、调查记录、勘查记录、检测记录、照片、图表、录像片、鉴定报告副本等由市、区鉴定主管部门按职责范围整理归档。
2、资料归档时应按栋装订成册,并按区、街顺序编号,分别由各鉴定主管部门存档保管。鉴定单位应将有关资料输入微机,按年度制作成光盘保存。新制定的鉴定程序使房屋安全鉴定较科学、较规范,确保了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