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境外投资备案商务局审批要求及材料(2024全新攻略建议收藏)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8月23日,陕西高院联合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陕西省委外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商务厅、西安海关、西安交通大学、西安仲裁委员会等17家单位召开了“‘一带一路’十周年深化陕西国际经贸活动法治保障”座谈会。
会议聚焦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围绕“强化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健全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深化国际商事纠纷诉源治理”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集中研讨,达成11项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
西安境外投资备案商务局审批要求
2018年1月18日,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的通知(商合发[2018]24号),强化各部委的信息共享,和商务部牵头汇总,但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的职责分工。商务部2014年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依然适用(后续有变更可能)
备注1: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备注2: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3: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资料来源:根据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整理而成。
需要注意的是商务部规定的敏感国家和敏感行业同发改委规定有所不同。根据2017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规定了三类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需要境外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综合分析,敏感国家和行业指: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2、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
3、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4、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5、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西安境外投资备案商务局审批材料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企业应当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426号),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如下内容:
1、境外企业是否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2、境外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3、境外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是否按规定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
4、以下对外投资是重点督查项目:
4.1中方投资额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
4.2敏感国别(地区)、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
4.3出现重大经营亏损的对外投资;
4.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对外投资;
4.5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对外投资;
4.6其他情形的重大对外投资。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14年第3号令;
《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商合发 2018 24号);
《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商办合函〔2017〕426号)。
贸易主管部门印度商工部(Ministry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是印度国家贸易主管部门,其下设商业部和产业政策与促进部两个分部。商业部主管贸易事务,负责制定进出口贸易政策、处理多边和双边贸易关系、国营贸易、出口促进措施、出口导向产业及商品发展与规划等事务。产业政策与促进部负责制定和执行符合国家发展需求的产业政策与战略,监管产业和技术发展事务,促进和审批外国直接投资和引进外国技术,制定知识产权政 策等。印度储备银行(央行)负责金融体系监管、外汇管制和发行货币。印度财政部下属的中央消费税和关税委员会负责关税制定、关税征收、海关监管和打击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