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法为尺,以教为基:法治教育基地的设计理念"体现了对法律和教育的双重重视,这种理念强调法治教育和基础教育的紧密结合,旨在通过法治教育来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以法为尺"意味着法治教育基地的设计应以法律为准绳,所有的教育内容和活动都应围绕法律进行,确保所传达的信息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这种设计理念也暗示着在教育中应始终维持法律的严肃性和性,使公民能够深刻理解和尊重法律。

"以教为基"则强调了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意味着法治教育基地不仅要传递法律知识,更要通过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这种设计理念体现了对教育的深度投入和长期承诺,认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在具体的设计实践中,这种理念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和形式:法治教育基地的内容应全面、准确、,能够全面覆盖法律知识的主要领域。形式上应注重互动性和体验性,使公民能够积极参与,深入理解和体验法律的精神。

教育和引导:法治教育基地不仅要提供知识,更要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价值观,通过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让公民深刻理解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持续性和发展性:法治教育基地的设计应考虑其持续性和发展性,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法律变化的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教育内容,确保始终保持其先进性和实用性。
"以法为尺,以教为基"的设计理念体现了对法治教育和基础教育的深度理解和高度重视,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石。
| 注册资本 | 200 | ||
| 主营产品 | 廉政教育基地设计|法治教育基地设计|禁毒教育基地设计|多媒体声光电设备供应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平面设计;礼仪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广告发布;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婚庆礼仪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摄影扩印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影放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公司简介 | 陕西易传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多媒体声光电展厅展馆集策划、设计、施工建设、多媒体数字化设备开发于一体的科技企业。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廉政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安全教育基地、家风家训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校史馆、院史馆、纪念馆等等,覆盖全国各省市县。为各类文化场馆提供前期策略、创意设计、布展实施、展陈配套、智慧数字展示、文化创意产业运营等一体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