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境外投资备案的要点如下:
备案主体要求:
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企业自身的资金、人员、技术等条件需能满足境外投资项目的需求。
投资项目范围:
投资需在非敏感国家和地区、非敏感行业。若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且需向更高层级的商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申报核准。
申请材料准备1: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明确投资的具体方式、各方权利义务等。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内部决议,证明企业内部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以证明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的合理性。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境外投资备案表》,需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下载、填写并加盖印章。
境内投资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基础材料:
项目相关材料:
特殊情况材料: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将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业务系统。
累计投资总额 5000万元以下的西安市内企业由西安市商务局受理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其他企业由陕西省商务厅受理备案申请并颁发证书。
审批时间:承诺办结时限为 3 个工作日。
证书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 2 年。企业自领取证书之日起 2 年内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
若涉及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变更,如境外企业增(减)资、投资主体变更、境内投资主体名称变更等其他情形,需按规定提交相应的变更申请材料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