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评估的具体流程和规范可能因评估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以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为例,介绍其具体的流程和规范:
一、评估流程
确定评估范围:
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应在市房屋征收信息平台发布评估机构报名公告,明确房屋征收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委托评估单位、委托评估范围等。
选定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公示的评估机构名单中协商选定评估机构。
协商选定不成的,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选定,选定过程应公开、全程录像,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签订评估委托书:
房屋征收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或由其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向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书面委托合同。
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应指派与征收评估项目工作量相适应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从业人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核对评估对象状况,做好实地查勘记录。
评估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与标准,以及评估委托书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公示与送达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应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被征收人。
申请复核评估与鉴定: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评估规范
评估机构资质:
从事本市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具备房地产评估相应资质。
评估人员要求: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复核、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评估方法:
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评估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等。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应以人民币为计价的货币单位,jingque到元。
评估报告应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房屋的基本状况、评估方法、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等。
保密与档案管理:
评估机构应对评估活动中获取的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评估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评估委托合同、实地查勘记录、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评估资料。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具体流程和规范涵盖了从确定评估范围到送达评估报告、申请复核评估与鉴定的全过程,并明确了评估机构资质、评估人员要求、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以及保密与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这些流程和规范确保了评估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