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
3《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经营食品种类
肉类、蛋及制品类、水产及制品类、中药材类、粮谷及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饮料类、糖类、蔬菜及制品类、植物性调料类、干坚果类、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罐头类、乳制品类、蜂产品类、酒类、糕点饼干类、蜜饯类、卷烟类、茶叶类、调味品类、其他加工食品类、特殊食品类、燕窝产品类、境外远洋捕捞。
办理流程
01网上办理
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网址为“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企业管理和稽查”版块办理。
02现场办理
向各主管海关业务现场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
1.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申请表;
2.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 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4. 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